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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向30年,山东律师事务所“平和”再出发

发布时间:2017-04-17 14:46 编辑: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 浏览量:

  平和——是一所势头正劲的山东律师事务所———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28年发展侧记

  王建平、张劲柏、刘炜……一大批国内重点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的优秀律师聚集在此,其中多名律师执业经历超10年以上,半数律师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山东省优秀律师”、“烟台市十佳律师”比比皆是,多名律师担任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这是一支专业性极强的队伍。

  律师业务不仅覆盖传统法律服务,还在新型非诉讼大宗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丰富经验,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技巧。

  这是一支作风扎实、敢想敢拼的团队。

  面对强势的长岛某供水企业,事务所通过诉讼“取消特许经营权、实时临时接管”,使得老百姓又重新喝上了放心水、安全水;但是面对弱势群体,事务所又及时地提出为当事人申请政府救助,并呼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这是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28年风雨兼程,从山东省成立的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到烟台市第一家改制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已在烟台树立起“专业、严谨、诚信、优质”的律师形象。

  28岁,风华正茂,正奔向30壮年的平和人,梦未竟,再出发。

奔向30年,山东律师事务所“平和”再出发

  专家型律师擅解疑难杂症———

  伪劣电梯案一波三折终调解

  1989年,在国内对所有律师服务还称为“法律顾问处”时,山东省内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在胶东半岛的烟台,悄然成立。

  仅仅2年后,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就因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而享誉全国,并先后被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省律师协会授予“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司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单位”、“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众多荣誉。

  王建平,正是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代表性人物,他见证着平和所的成长,也和平和所一起,办理过无数在同行眼里属于“疑难杂症”的大案要案,被誉为业内的“专家型律师”。

  2003年6月22日,烟台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建设大厦过程中,与某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10部扶梯的《定做合同》,总价款达人民币198万元,明确约定梯级为不锈钢梯级,颜色为黑色。可是,2006年3月,房产公司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却发现电梯公司提供的扶梯不是不锈钢梯级,之后,房产公司又委托权威部门分析实验,也证明电梯公司提供的扶梯梯级并非不锈钢材料制成。后向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起诉,由王建平担任承办律师。

  此案审理中发现,电梯公司所提供的电梯不仅不是不锈钢材质的,而且属伪劣产品。芝罘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令电梯公司支付房产公司损失人民币624814.56元。

  电梯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房产公司对电梯公司的诉讼请求。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汇报并提交最终的审理报告。二审判决后,王建平代表房产公司先后申请再审及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最后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由其提审,并最终在省高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意见。“这起案件,之所以能够调解成功,完全在于我们有支‘专家型团队’,整个团队针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并对本案的焦点问题,及庭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精心准备。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电梯公司最终只能选择调解结案。”王建平告诉记者。

  而烟台市第一例公司法解散案,也出自王建平、刘炜律师手中。当时,蓬莱华茂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为此,平和所根据实际情况特别提出要求依法解散合资公司。本案历时4年,最终胜诉,法院判令合资公司解散后,双方股东通过法院依法进行了清算,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委托人的利益。“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颁布实施(2008.5.19实施)后,烟台办理的第一起公司法解散案,具有划时代意义,开创了烟台市司法解散公司的先河,也将平和所专家型律师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

  专业至上,做“专家型律师”是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多年来在专业上的发展要求,平和律师作为法律人,不仅善于解决具体争议,尤其擅于有建设性地为客户预先设计法律实施方案,成为所属业务领域的专家型法律人才。目前,已成立房地产业务部、知识产权业务部、税务保险业务部、刑事行政业务部、公司业务部等专业团队,摒弃了传统的律师单兵作战的模式,每年安排不同部门的律师进行专门的业务培训,使律师服务水平整体提高。

  积极运用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为被害人家庭申请政府救助

  2011年一天的晚上,孙某某、李某某酒后发生争执,孙某某冲动之下向李某某腹部猛捅一刀,致李某某死亡。乍一看,这只是一起常见的刑事案,按照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孙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经济损失186897元。但是,本案的承办律师张劲柏却在走访中了解到,本案的被告人与被害人均是在贫困的农村家庭长大,并且均申请了法律援助。被害人,自幼失母,其父亲长期患病,因生活拮据不能住院,靠种地每年有7000元的收入,家庭基本没有其它生活来源。被告人一家四口,父亲患有精神病,一家人主要靠被告人外出打工为生。当时,主审法官在主持庭外调解时,被告人提出最多仅能赔偿1万元,其余基本无力赔偿。

  这种现实的残酷,双方家庭的窘境,让作为法律援助律师的张劲柏深深为之动情。在经过慎重的考虑后,张劲柏向审判长提出,“给被害人的父亲申请政府救助。”审判长同意了律师的主张,并由平和律师代理当事人向法院递交了救助申请。案件诉讼终结后,平和律师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也在反思我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缺失,并为此撰文呼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身为一名律师,并不是赢取诉讼就代表了一切,在平和律师事务所,每一名律师身上都需要背负一定的社会责任,比如去帮助更多的弱势群体,这是平和律师所必备的基本从业素质之一。”张劲柏告诉记者。

  28年来,上述类似案件,平和人已不知办过多少,他们始终把致力社会公益事务、关注弱势群体作为平和责任的基础,每年不仅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而且持续参与法律宣传、义务法律咨询等公益活动,为普及法律知识、促进社会民主法制建设尽职业法律人的责任,同时,平和还参加了包括四川汶川大地震、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爱心捐款、希望工程等在内各项抗震救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大爱无疆,将平和人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得淋漓尽致。

  新型非诉讼大宗法律事务出奇效———

  取消供水企业特许经营权

  28年的风华,已让“平和”成长为具有优良品牌效应的事务所,律师业务不仅覆盖传统法律服务,还在新型非诉讼大宗法律事务方面积累丰富经验,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技巧。

  平和所作为一所出色的山东律师事务所,是长岛县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在长岛县政府服务百姓、关注民生的重大项目中,平和律师的身影屡现其中。

  2011年,长岛县政府信访部门、长岛县县长热线、长岛县农林水务局等多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长岛县某供水公司在取得长岛供水特许经营权后,不正常供水,且经常发生供水管破裂不及时修理、水质混浊等质量问题。群众多次向该供水公司投诉未果,故诉求至县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应长岛县政府要求,平和所律师刘炜、李晓玲配合长岛县农林水务局就此事开展一系列调查活动,在掌握了大量材料后,两名律师向长岛县政府提出了“取消特许经营权、实施临时接管”的法律建议,并被长岛县政府及长岛县农林水务局采纳。经过律师的全程参与,在大量事实及证据面前,该供水公司对其经营中存在的众多违约事项予以认可,并最终主动放弃了听证的权利,同意由长岛县农林水务局临时接管长岛县的自来水供应。长岛县农林水务局接管后,对上述供水问题进行了系统整治,老百姓们欢天喜地,又喝上了放心水、安全水。事件平息后,平和律师协助长岛县农林水务局于2012年5月,将供水特许经营权再次许可第三方经营,并签署了供水特许经营协议书,实现了供水特许经营权的平稳过渡。截至目前,长岛县自来水供水情况良好,没有再发生大规模的群众集中上访、投诉事件。“平和律师实行专业合作化,而平和律师将专业分工以来,打造了一个又一个成功案例。”王建平告诉记者,将众多专业律师进行专业分工,不仅使得平和所在传统诉讼业务领域精益求精,堪称行业典范,而且在金融保险、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知识产权、公司事务等疑难、重大诉讼法律服务及非诉讼领域,培养了成熟的学者型、专家型和实战型律师。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平和在各个法律服务领域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外大型企业、成长型的中小型企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及自然人等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并由此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烟台三菱水泥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就曾说过,“自从平和所成为企业法律顾问后,有效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成为公司经营中的重要助力”。

  28年来,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山东律师事务所)的扎实功底,不仅赢得了来自于客户、同行的良好声誉和广泛尊重,而且得到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肯定。目前,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业务领域已涉及:外商投资、清算、兼并收购、金融保险、国际贸易、基础设施开发与项目融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劳动关系等领域在内的非诉讼及诉讼类法律事务和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等。平和人,正激昂迈向30年!

总部电话:0535-6644014 总部地址:烟台市环山路3号润利大厦16楼 分所电话:0535-63753477 分所地址;开发区金沙江路29号宏源商务大厦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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