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发文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烟台律师事务所
jin日,国税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多证合一”通知》),自11月1日施行。
《通知》从“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优化登记信息补充采集”、“做好存量户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税务衔接”等方面作出部署。《“多证合一”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工商共享信息质量问题,协调工商部门增加相关信息录入校验规则,扩大登记信息共享范围,健全并落实与工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对账机制。《“多证合一”通知》明确,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信息进行更正,对需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烟台律师事务所咨询0535-6644014)

烟台律师-国税总局“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
第.一,加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探索通过利用现有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等方式,加载“多证合一”改革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社会公众和政府管理部门提供权威、规范、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
第二,加强同各整合证照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已领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凡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能够查询到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件和证明,推进“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跨区域互认和广泛应用。
第三,大力推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使其成为各部门内部办事和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唯一标识码,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成为企业唯一“身份证”,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积累二十年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律师业务不仅覆盖了传统法律服务的主要方面,且在新类型的非诉讼大宗法律事务方面种累了非富的经验,特别是对重大疑难法律事务方面有独到的见解和技巧。烟台律师咨询热线:0535-664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