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姓名:李晓玲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3年出生
教育背景:
2002年-2006年,青岛大学法学院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6年-2009年,苏州大学法学院学习,获行政法法学硕士学位。
2010年-今,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办公电话:6681791
手机:18660488122
2007年通过国家法律资格考试,毕业后即进入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自2011年执业以来,先后为长岛县政府取消供水特许经营权、众德肥料(烟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山东金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探矿权行政复议、山东中节能发展公司股权并购项目、烟台开发区房产管理处行政纠错案等提供了大量优质法律服务。工作至今,代理了多起劳动争议、欠款纠纷、遗产分配、房屋纠纷等诉讼、非诉案件。
行政案件、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劳动争议、婚姻继承、交通事故等。
烟台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烟台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烟台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2011年度烟台市青年律师演讲比赛“三等奖” 2012年度烟台市优秀法律援助论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