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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发布时间:2019-07-02 01:38:29

  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根据该通知,今年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减免不动产登记费!

  △网站截图

  对三种情形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①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②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③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同时,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

  ①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②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以上就是山东烟台律师事务所为您分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