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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律师-离婚诉讼中反悔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11-20 01:51:05

  如今的社会发生离婚的率是越来越高,很多人为了考虑到孩子的问题离婚后又有点后悔了,那么在夫妻离婚未成后悔了怎么办呢?烟台律师事务所为大家介绍一下。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按照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烟台律师-离婚诉讼中反悔怎么办
烟台律师-离婚诉讼中反悔怎么办

  答:本条规定了财产分割协议适用的条件:以登记离婚或到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此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协议无效,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问题:如果财产分割协议中约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该协议仍然有效的,离婚时如何认定该协议的效力?(烟台律师事务所-平和)

  答:个人观点: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认定协议有效,具有强制执行力。

  《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规定的是协议离婚后(已经登记离婚,拿到了离婚证)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认定问题。烟台律师提示:此种情况下,有1年的除斥期间,2年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