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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等联合出台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山东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17-08-21 02:11:13

  山东律师事务所转自(来源:交通运输部)

  近日,交通部等十部门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交通部等联合出台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
交通部等联合出台共享单车发展指导意见

  《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an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意见》指出,要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同时,《意见》明确,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shang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意见》还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预付资金的,需完善退还制度。(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

  共享单车企业的无序竞争,导致比较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和城市形象。目前许多城市的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挤占公共出入口、人行道、盲道、非机动车道。整治处理这些问题急需合理的政策和方案。山东律师事务所欢迎您来电咨询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