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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勇攀高峰——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三十年历程回顾

发布时间:2017-05-08 01:08:26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始创于1989年,山东省首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08年,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改制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2016年,山东平和(烟台开发区)律师事务所挂牌成立。30年一路走来,平和所见证了烟台乃至山东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难解创业过程,也见证了全省法治社会建设的蓬勃发展。

  平和所在30年的发展中,秉承以高素质的律师团队为基础,以良好的执业道德为保证,以科学的管理手段和完善的服务设施为条件,向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严谨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不仅赢得了客户认可,也为平和所在社会上建立了良好的口碑,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创立至今,平和所先后荣获司法部“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称号;山东省司法厅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执业先进单位”、“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烟台市司法局“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集体”、“烟台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集体荣誉。

乘风破浪,勇攀高峰——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三十年历程回顾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三十年历程回顾

  平和所内设公司部、刑事部、房地产部、综合部、电子商务部等专业法律事务部门。各法律事务部门分工明确,业务精准、服务深化、优秀人才辈出。绝大多数律师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多名律师获得了“山东省十佳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青年知识分子”、“烟台市十佳律师”、“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烟台市十大杰出青年”、“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多名律师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担任着各种重要社会兼职。

  提高专业水平,把控服务质量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服务质量受到越来越多人得关注,优质的服务水平不仅能给客户留下良好的服务印象,也能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品牌效应。平和所注重律师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提高律师的专业技能,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不断充实到各个法律事务部门。同时,平和所注重法律服务质量,在客户首访、回访、案件归档、案件分类、同类案件总结、客户反馈等方面,均要求备案存档,严格把好质量关。

  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

  根据国家政策及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结合为企业服务多年的执业经验,在不断发展中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推行对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有目的有计划地开拓、开展中小微顾问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对内部律师资源进行整合,以团队模式为顾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降低了中小微顾问企业获得优质法律服务的成本。

  创新法律产品 服务市场经济

  近几年,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提供差异化法律服务,打造法律服务市场特色。积极开拓一站式、系统化法律服务产品,并积极探索品牌化服务,成功注册建立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

  在对法律服务市场不断拓展中,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勇于担当,勇于选择,敢闯新路,为他人所不能为,独树一帜;始终保持坚定的立场,在各种纷扰面前不为所动,持之以恒以奔向既定目标,取得最终胜利;始终坚持创新是律师业不断发展的源头活水、是生命力、是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平和所(山东律师事务所)正是以这种创新的精神将服务理念融汇到律师工作中,使得律师工作更加专业化、亲民化、便捷化,让律师真正为您排忧解难!

  (作者系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