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动态 | 我所刘伟主任被聘为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刘伟主任被聘为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12月28日下午,我市举行市委、市政.府第/二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会议传达了副省长、市委书.记傅明先批示,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德雁讲话,市领导杨洪旭、于永信、刘洪波、赵峰参加。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刘伟同志被聘为聘为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三年。

傅明先书.记在批示中指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深入落实习**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希望新一届法律顾问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把牢政.治方向,提升履职能力,坚守法律底线,为加快构建“1+233”工作体系和“12335”中,心城区建设格局、全力打造更具影响力的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进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郑德雁市长向新聘任的法律顾问表示祝贺,希望法律顾问担起应尽之责、做好分内之事,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平和刘伟主任受聘为法律顾问是一种荣誉,也是沉甸甸的责任。刘伟主任及平和所一定牢记使命、不负重托,珍惜荣誉、严守纪律,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开拓进取,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提供助力,为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