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0 月 24 日上午,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专题学习会议在本所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宋衍坤律师主讲执行案件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大多律师做过执行案件,但是在执行业务中会面临各种复杂的情况,比如财产线索不足导致案件推进受阻并最终终本、优先受偿权在刑民交叉案件中出现冲突、执行过程中不得查封的多项财产等情况,执行案件中实务操作的技巧就显得尤为重要。
宋律师主要围绕以下问题展开讲解,1.生效判决主文仅判定抵押房产有优先受偿权,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否也享有优先受偿权。2.申请执行人申请撤销执行仲裁裁决对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3.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能否对被执行人是否歇业进行认定。4.案外人异议之诉仅对执行标的权属进行确认,而没有对该执行标的应否执行作出裁判的如何处理。5.房屋未建成,购房者的购房款能否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和抵押债权优先受偿。6.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债权受让人即权利承受人可否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是否需要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以及执行程序中如何处理债权转让合同效力争议问题。7.商品房预售资金应用于工程施工建设以支付工程款,其他债权人申请自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执行工程进度款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8.当事人能否对法院的执行监督行为提出执行异议等内容。
会议中各位律师就自己在实务过程中困惑、复杂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不断的学习,我所律师专业知识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