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2018年10月29日,烟台市司法局、烟台市律师协会颁发《关于成立烟台律师志愿团的通知》、《关于成立烟台市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的通知》、《关于成立烟台市经略海洋律师服务团的通知》、《关于成立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律师服务团的通知》及《关于成立中韩(烟台)产业园律师服务团的通知》五个文件,我所王建平主任担任烟台律师志愿团团长,刘伟主.任担任烟台市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副团长、烟台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律师服务团团员,董明军、李晓玲律师为烟台市乡村振兴律师服务团团员,马国良律师为烟台市经略海洋律师服务团团员。
本次烟台市司法局与烟台市律师协会成立烟台律师志愿团及上述四个律师服务团,旨在贯彻实施《志愿服务条例》配合新旧动能转换等政策方针的实施,我所以王建平主.任、刘伟主.任为首的各位律师,亦积极投身其中,期待以自身的努力,为烟台市的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发展等领域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