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5-6644014

我所王建平律师、刘伟律师及董明军律师出席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发布时间:2017-12-25 05:48:12

  山东平和律师(本所讯)2017年12月23日,我所主任刘伟律师与我所合伙人王建平律师、董明军律师出席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本次仪式中,我所王建平律师、刘伟律师及董明军律师受聘为“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我所刘伟律师受聘为“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王建平律师为一级律师,1986年首批取得律师资格,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担任数十家企业法律顾问,累计办案近两千件,其中大多数为疑难、复杂及新型案件;累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8亿元,避免经济损失8300 余万元,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时担任烟台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我所王建平律师、刘伟律师及董明军律师出席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

  我所刘伟律师系山东省优秀律师,同时兼任山东省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委员会委员、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会理事、烟台市律师协会劳动关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烟台市芝罘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烟台电子商务协会常务理事。擅长商事、合同、行政等方面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同类业务的开展上,刘伟律师此前担任长岛县人民政府、烟台市旅游局、长岛县砣矶镇人民政府、海阳市海洋渔业局等多个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具有丰富处理行政机关法律事务的经验,同时担任十余家企业、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超的执业能力。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

  我所董明军律师系烟台市优秀律师,自2003年执业以来,先后担任海阳市人民政府方园街道办事处、山东省圣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三宝地质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过大量民事、刑事案件。

  此次王建平律师、刘伟律师及董明军律师的受聘,使我所在服务行政机关的业务开展上更上一层楼,进一步提升我所在行政法律事务方面的服务要求和服务能力,对提升我所平和律师事务所业务形象和业务水平有巨大帮助。同时,我所将致力于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为提高烟台市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烟台做出自己的贡献。